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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晨曦新聞>牧者言  
 

  二00七年五月,民間福音戒毒團體舉辦一場「談我國目前戒毒工作的現 況、趨勢及困境」研討會,會中屏東教育大學心輔系蔡坤衛講師向福音戒毒提出 工作挑戰,他說:「面對不斷變化的世界??不僅濫用物質的種類在變化、毒品 防制法律的處遇也在變化,福音戒毒哪些部分必須隨之改變?哪些部分卻要堅持 不變?」   

  我反覆思想,認為無論毒品種類演變得有多複雜、吸毒人從一開始的誤用、 濫用到最後亂用的狀況有多混亂、減害計畫對成癮觀點的挑戰有多衝擊,追根究 底,吸毒問題的根本原因還是萬變不離其宗的人性敗壞,而福音戒毒在面對這 一切變化時,該把持的原則就是以不變應萬變。

福音戒毒的專業性

   事實上,毒品的演變與社會、教育、商業、政治的轉變,有很深的臍帶關係, 這在David T. Courtwright所著的《上癮五百年》中已有分析,於此不再贅言; 而我要強調的是:縱使有許多力量促使毒品的演變層出不窮,但是若診斷不出 吸毒者使用毒品的原因,就永遠提供不了戒毒成功的方法,更罔論防毒政策 施行的果效,因為「會吸毒」的最終原因還是在於生命的問題。吸毒導致全 人身《醫療》、心《心理》、靈《靈性》以及社會行為《生活》的破壞,惟有全人 康復才能戒毒成功,而福音戒毒正是解決生命問題、幫助全人康復的方法,這是 經過學者如蔡佩真博士、安辰赫博士生、胡萃玲等驗證而被肯定的戒毒理論;這 些學者在研究中得到的結論,都是根據戒毒者的生命已經徹底更新,經過長時間 印證惡習已改,且實際評鑑其言行舉止歸正後,確認福音戒毒的可效度,並非根 據個人的理論創立所成。

   所以,在談「福音戒毒工作的變與不變」的同時,我仍然要提出:面對政府透過立法、通過考試擁有的專業證照(如心理師、社工師),對福音戒毒 工作者(專指戒毒成功後轉為助人者)有什麼衝擊?當擁有證照的專業人員 面對戒毒者複雜的心性難以發揮實效時,又該如何認定福音戒毒的「專業 性」?而政府又該如何通過立法擬定相關條例,給予福音戒毒工作者「專業 證照」的肯定?

   雖然,反毒策略屬於社會系統工程,需要不同背景、跨領域的人事合作,也 需要多元化的模式服務,但是,因著晨曦會在台灣二十四年的工作體認,我仍然 要大聲疾呼:福音戒毒過來人的「專業性」是不容忽視的,畢竟「戒毒」是 全人康復的工程,而全人能夠康復又關係到戒毒環境、教育、管理、輔導的設計, 每一項都缺一不可。

   只是,面對政府對「專業」的要求、社會大眾的認定,福音戒毒工作者該如 何加強一般必備的「專業」知識(如醫療、心理、社工)?如何因應不斷轉變的 吸毒問題?如何提升生命素質?如何採取靈活的方法提高戒毒果效?如何堅持
福音戒毒的價值不被「邊緣化」?……這些也都是福音戒毒工作者所面臨立即性 的挑戰。

福音戒毒工作的反思

   二十四年前我來到台灣,本著一股戒毒重生的熱忱,以「過來人」的經驗展 開戒毒工作,我深深體會耶穌愛我、救我、用我,我也要同樣用這份使命、熱情 幫助其他戒毒的朋友,並將工作延展至美國、加拿大、印度、泰國、創啟等地, 在這些地方建立戒毒據點。

   正因為我們有一定且明確的戒毒過程而建立了特定的模式-從輔導部 協談、面談開始,到進入戒毒村接受戒治、期滿進入中途之家回歸社會或考入門 徒訓練中心接受裝備,為日後從事福音戒毒工作努力,也建立幫助為戒毒者謀得 一技之長的職業輔導訓練中心,又一步步地幫助戒毒者進入婚姻輔導、成家立 業。這一路走來,我們從兩三個人開始這份工作,到現在各國各地的戒毒朋友, 每一年接受福音戒毒者約有三百位、從事此工作的工作人員約有七十位,不論是 戒毒者或是工作人員,無論男女老少,或是「夫妻檔」的,每一位都可以見證我 們的信仰是一位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有的神(羅馬書四章17節)。

   事實上,我在從事戒毒工作三十年中(香港七年、台灣二十四年),雖然有人接受福音戒毒輔導穩定後,又因著長年累月的生活壓力而再次失敗,但是我也 同時看到許多因著信靠耶穌,在基督裡二、三十年來,穩定後又接受訓練再成為 助人者。經過這麼多年,我反而看不到有什麼戒毒方法有比福音戒毒更「徹底」 的內容和力量,可以幫助吸毒者戒毒成功、更新生命,成為新造的人(不是只有 不吸毒的外顯現象)。

   雖然一般人對「成功」的定義不盡相同,但是衡量晨曦會福音戒毒工作的那 一把尺卻相當嚴謹,我們以戒毒者生命改變的深度來決定成功的定義;以「質」 化的評量來確定成功的價值。也就因為如此,福音戒毒的工作才能這麼徹底的
輔導戒毒者,這完全是在於我們強調「先人後事」??先重視人的生命,再談 事、談政策;因為人若沒有改好,是不會負責任地把事做好;「十指不見陽春水」, 吸毒者向來不會、也不懂得如何負責任,更沒有一個吸毒的人是「規規矩矩」的, 惟有生命的人格與品性都歸正了,才能有智慧掌握「福音戒毒工作什麼該變、什 麼不該變」;此外,工作者本身的變與不變,也會影響福音戒毒工作的深遠性與 長久性,因此,無論吸毒問題是多麼詭譎多變,我仍然要強調福音戒毒工作的 變與不變,在於工作者的生命態度,而工作者如何判斷工作中什麼是必須改 變、什麼又必須是堅持不變,這就得有屬神的智慧來判定。以下提出一些觀念僅 供參考:

福音戒毒工作的變與不變

   一般所謂「變」的意涵是希望工作能夠展現「新」的面貌、「新」的現象, 事實上,每一件工作本就不可能一成不變地延展下去,總會有一些「新」的展現; 而「變」也非一定就是好事,也有可能發生每況愈下的情形,所以在工作中要如 何謹守分寸、如何堅持理念這才是重點。福音戒毒工作的原則都歸於聖經的教 導,「定事由耶和華」(箴言十六章33b節),我們深信惟有遵守聖經的教導,工 作的信念、原則才會不改變,工作的果效也會愈來愈高,因為福音戒毒的工作 信念與原則,就是對戒毒者的「生命要求」,例如聖經教導「懶惰人的心願,將 他殺害,因為他手不肯做工」(箴言二十一章24節),我們依照聖經幫助戒毒者 學習勤勞地遵行神的話,「知行合一」地活出來。

   至於在戒毒過程中的管理,雖然無法很細膩的用某種既定的公式約束一切, 但聖經確實有教導的原則,工作者若能落實,就能掌握住福音戒毒工作變與不變 的尺度。例如戒毒環境、宿舍每天都要打掃乾淨、東西不能隨意亂放,戒毒期限 不能縮短,畢竟吸毒時被扭曲的習性不可能在短短一年多的戒毒期限就完全改 變,他們需要一點一滴的扶持、造就。此外,每天工作時間也不能太短,工作時 間一短就容易產生惰性;一定要參加上課聚會,要按秩序規規矩矩地做每一件
事。工作分配雖要按能力才幹分配,也需要顧慮人選的配搭,必須有變通性的安 排,對某些事來說,「變通」也是一種不變的原則。戒毒者不宜常常出外- 無論出外工作或是外出活動,有些事雖然需要做,但在戒毒期間適不適合去做, 是需要考量的,畢竟有些「放鬆」的行為對戒毒者來說,只有害處沒有好處,這 些也都是不變的原則。

   至於工作的方式與內容、工作的行政管理則可因組織、時勢的需要而有 調整、改變,只要是為了行政事務能夠更周延、更符合時勢的需求,是可以經 過團隊討論後適度地改變。

(摘錄自《我國戒毒政策之探討》手冊部份內容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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